为规范我院生活区的管理,加强学生生活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沈阳师范大学软件学院生活区管理条例。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为保证学生安全,由学院统一安排学生住宿。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2.寝室内个人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床位。不得私自换寝室、出借、出租床位。
3.学生要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晚归需出示证件,说明情况,经登记后方可进入寝室。夜不归寝需出示相关假条。
4.自觉维护寝室的正常秩序,严禁在寝室内留有校外人员。严禁在寝室留宿异性或者在异性寝室留宿。
5.保持寝室安静,不得在寝室内高声喧哗打闹、大音量开放音响等妨碍他人休息。
6.创建文明寝室,不得在寝室内进行违法违纪活动。严禁在寝室内酗酒、斗殴、打麻将、开超市、饲养宠物。
7.自觉遵守寝室管理制度,尊重宿舍管理员的劳动,服从并积极配合各个组织部门的各项检查工作。
2. 宿舍安全管理
1.严防小商小贩及推销人员,在寝室内要有防范意识。
2.学生有妥善保管自身贵重物品的责任,养成随手关门、出门锁门的习惯。
3.学生不许私自配制钥匙,也不得私自换锁加锁。学生忘带、丢失钥匙应找同寝室同学借用钥匙。严禁撬门、破门而入。
4.学生丢失钥匙应及时告知舍管值班老师,如不报而导致寝室发生的失窃,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1.为确保用电安全,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吹风、电夹板、热得快、电热宝、取暖器、电冰箱、微波炉、电水壶、洗衣机、电褥子以及未经批准的功率超过200W的电热器具。
2.室内电线、网线必须贴墙放置,任何线路以及用电设备禁止与任何易燃物品接触。
3.寝室内无乱接电线、网线、插座、另接灯头等现象。
4.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贴墙放置,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5.寝室无人时,最后一个离开寝室的学生应关闭所有插排等用电设备,预防电路问题发生的火灾。
1.地面无纸屑、果壳、烟蒂、无污迹,凳子摆放整齐,桌面、床底、桌底鞋品(床下、桌下摆放的鞋不得超过三双),物品摆放整齐,无垃圾角。地面不得有积水。
2.墙面无不必要悬挂物,不在床头、床间肆意悬挂衣物,桌椅等物品上面禁止摆放衣物。
3.阳台物品摆放整齐,无垃圾、塑料水瓶、纸箱等易燃易爆物品堆放,窗台上除饮水机,暖瓶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摆放。
(1)卫生间干净整洁,洗漱用品摆放整齐。
(2)床上用品整洁,及时叠被,床上无杂品。
(3)床上无人时,床帘一律拉开。
(4)寝室需要常通风,保障寝室清新无异味。
(5)禁止在宿舍楼、宿舍内乱刻乱画,不准在宿舍、楼道等场所摔酒瓶、墨水瓶等。
(1)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吹风、电夹板、热得快、电热毯、取暖器、电冰箱、微波炉、电水壶以及未经批准的功率超过200W的电热器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学院通报批评一次。
(2)寝室卫生不达标,第二次发现上述违章问题,给予当事人学院警告一次。
(3)通报累计达到3次,将会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通报累计达到4次,将会被给予记过处分。
(5)通报累计达到5次,将会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从做出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以一年为限。
(供稿:学生会办公室 发布人:于小强 裴景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