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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二期
服务学生:大学生入党基本程序
日期:2012-12-01 作者:

    1.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学应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要写明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个人各方面的主要表现。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支部内民主选举、团支部推荐、党支部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进入培养考察期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为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入党积极分子每一季度需向党组织递交一份思想汇报。在考察期间入党积极分子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党校、团校培训,且成绩合格。

    4.确定拟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投票选举后,通过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拟发展对象。

    5.政治审查

   审查拟发展对象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要时期(特别是“文革”和动乱)及现实表现。

    6.短期培训

  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学院党总支对拟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和考试。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颁发结业证书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7.发展为正式党员

  被确定为拟发展对象后,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察,并在预备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通过民主投票推选后,则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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