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我市将启动2012年度沈阳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种
市科学技术振兴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市农村科技推广奖、市专利奖
二、申报条件
1.凡申报市科技奖励的项目,应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在2008年(含2008年)以后取得的科技成果、专利,经过技术评价,已在我市实施1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技术效果或经济、社会效益。
2.科技成果及专利权属清晰、有效,科技成果已经市级科技成果登记。
3.除申报市科技振兴奖项目外,其他申报项目应未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三、申报方法
(一)市科技振兴奖、科技进步奖
项目申报单位须登陆沈阳市科技成果网(网址:http://218.61.146.49),在线填报《沈阳市科学技术振兴奖申报书》或《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行业评审项目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农村科技推广奖
项目申报单位须登陆科技兴农园地网(网址:http://www.countryside.com.cn),向归口管理部门申请用户号和密码后,通过“沈阳市农村科技推广奖网上申报系统”,在“表格下载”栏目内下载申报书和评审项目表,离线填写后,在“项目申报”栏目内将申报书和评审项目表上传至网上,详见附件1。
(三)专利奖
项目申报单位须登陆沈阳市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www.syipb.gov.cn)进行申报,详见附件2。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书是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主要技术及创新内容,准确填报实施应用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各相关附件材料要齐全、真实、完整、准确。
3.凡涉及国防、安全等方面的涉密项目,不得申报市科技奖励。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申报时间:2012年4月1日—5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上级评奖部门联系人:
振兴奖、进步奖:李永成 联系电话:22744871 13309889551
农业科技推广奖:张 颖 联系电话:23768052 18940156105
专利奖:孙 凯 联系电话:22729753 18940156126 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申伟
联系电话:8659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