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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建部
精建部部门管理制度
日期:2012-03-16 作者:

学生会精建部是在院团委及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学生工作必须的重要中间过渡部门,为了更好的发挥精建部的职能工作,规范精建部的管理方式,使各部更好的协调交流工作,特制定以下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沈阳师范大学科信软件学院学生会精建部是在院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精建部主要负责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第二条 沈阳师范大学科信软件学院学生会精建部干部选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经院团委和各位相关辅导员老师确认,并通过中期人员调整方式和优秀干部培养维持每届学生会精神文明建设的连续性。

第三条 沈阳师范大学科信软件学院学生会精建部的职能

(一)精建部主要负责全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同各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负责纪律工作,积极参与维护学校稳定以及整顿宿舍安全等工作,对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现象进行检查处理,监督和管理学生日常行为,提高全系大学生的精神面貌。

(二)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各学生分会间的工作联系。

①负责维护学生学习、生活和活动等场所的公共秩序;

②负责组织对学生和组织学生遵守公共道德(道德模范建设)、学生入学教育、校纪校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③负责校、系各项活动的组织和人数考核及现场秩序;

④负责系部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建设;

⑤负责学生公寓违纪问题并做好及时上报(处理)工作;

⑥协助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做好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

(三)完成主席团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章  组织与职权               

第四条 机构设置
(一)精建部设部长二名,干事四名;
(二)精建部部长负责全面工作,协调精建部内各项工作及活动,与各部门进行联系交流,配合各个部门开展工作;

(三)干事按能力特长、工作需要进行自由分组,进行专攻发展,并在自己擅长的基础上,进行拓展、研讨,既促进成员交流,又促进工作互补。
第五条 新成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办公室所有人员,积极互相沟通了解。

                                                                                                      第三章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精建部成员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三)享有对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四)享有参加校学生会举办的政治、学术、文体及其它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对举办的办公室有关的活动享有知情权。
第七条 学生会精建部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
(三)虚心听取学生会内外的意见,搞好团队建设;
(四)开例会不许迟到早退,有事及时向部长请假;
(五)服从学生会的安排与组织,积极与配合我系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六)全力配合好其他部门的同学完成任务;

(七)开会期间,务必要将手机调为静音或关闭状态;

附则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属沈阳师范大学科信软件学院学生会精建部。

 

 学生会精建部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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