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职责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工会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积极组织工会的各项活动;
2.密切联系群众,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3.配合党委开展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支持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业务知识;
4.坚持原则,不谋私利,重视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学院有关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
5.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6.关心群众生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关注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的特殊要求、实际困难,诚心诚意为教职工办实事;
7.努力实施“送温暖”工程;
8.注重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负责指导各工会小组开展工作。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努力推进职工之家建设;
9.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做好院工会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发布人:裴景瑞、于晓强)